培養失學國民、外籍配偶、與大陸配偶具有聽、說、讀、寫算能力,以充實基本生活能力。增進失學國民、外籍配偶、與大陸配偶之語文溝通能力,拓展人際關係,融入現代社會環境,提升生活品質。
對象: 年滿十五歲以上,不識字或未具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國民、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。